领导留言板·云南省留言回复

网友给云南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65条

2020年01月20日08:38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近期,云南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65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云南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昭通彝良龙海镇乡村学生上学走路不方便,希望改变下乡村公路有乡村公交。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悉,彝良县龙海镇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一是龙海镇所辖7个行政村132个村民小组,通过脱贫攻坚的大力实施,全镇全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现各村已通硬化路且有安全防护措施,同时通往各村的公共交通已经开通,群众出行得到了有力保障;二是按照国家对公交车线路的相关规定,目前龙海镇乡村公路暂不具备开通公交线路条件。下一步,龙海镇将严格按照乡村振兴的相关要求,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保障群众出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翔盛园物业费收费不合理,价格虚高,服务不搭配,有商铺将窗改成一道门也无人管理。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2019年12月3日下午14时,工作人员到翔盛园小区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名称为:云南俊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登记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云街俊园小区语言培训中心-1层,成立于1999年12月23日。该物业公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昆发改价格﹝2014﹞181号文件及昆发改价格﹝2011﹞1129号文件规定进行收取,收费标准为物业服务费1.2元/月/平方米,电梯日常运行维护及年检费1.3元/月/平方米(代收代缴),车位管理费50元/月/个。上述收费标准在物业公司办事大厅进行公示。 您所反映的有商铺将窗改成一道门也无人管理的问题,2019年12月3日工作人员检查时,该商户已将门封闭。 2019年12月4日9时10分,乌龙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打电话将上述检查情况反馈给您,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们于2019年12月16日在云南东方航空旅行社导游洗脑下,我们到大理圀匠总店买了2个银水杯,共计1960元。回来后找同行的朋友看了一下,说根本不值这个钱。也没有质量鉴定证书,价格虚高。我于8月27日多次拨打大理圀匠店的售后电话15687248xxx,根本打不通,而且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网并没有“大理圀匠”这个公司,让人无法信任。强烈要求退货!这极大损害了云南现在打造的旅游形象,也大大违背了云南省为整治旅游市场提出的“30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恳请领导处理! 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收到您的信访件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为您办理。经沟通,大理圀匠已为您办理了退货退款手续,希望您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理解与肯定。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是2018年毕业学生,我于2018年3月份就职云南土地公公科技有限公司外业测量员,我今年6月1日辞职。辞职到现在十一月中旬快有半年了,云南昆明土地公公科技有限公司拖欠我工资共7166元,我多次向公司人事部要,没有要回,没办法只有求助于你们各位领导主持公道,追回我应得的血汗钱. 此致

答复意见:

您的留言收悉,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昆明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到您反映土地公公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留言后,立即指派监察员调查处理,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通知单位配合调查,公司表示:因为公司做的项目工程款回款困难,导致公司员工工资出现拖欠。鉴于此情况,监察员已经责令单位支付员工工资,单位反馈已于2019年11月22日,发放给您工资10146元。 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是云南省宣威市振兴北路12-13的业主,我们的住房是自建房,审批的时候街道连着街道路面卖给了我们,建房时路面,人行横道都是我们的建筑面积里退让出来的,现在宣威市政府画出停车位开始有偿收费,前半个小时免费,半个小时以后每小时收费3元,每天早上8:30_晚上8:30是收费时间,一天12个小时,每天的停车费是12小时×3元=36元,每天36元×30天=1080元,每个月1080元×12个月=12960元,每年12960元的停车费,我们停不起,有偿收费我们没有意见,但是街道都是公摊面积是我们建房的使用面积里让出去的,首先是我们出钱买过的,就算要收费也应该给我们一个停车位使用吧?车辆每年都在贬值,两年的停车费就够买一辆车了,昆明的停车收费也会根据街道给临街住户一个免费的停车位,宣威为何没有,停车费还这么贵?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宣威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您所核算的停车收费标准有误,正确的收费标准为:收费时间是每天早上8:00—晚上21:00,停车半小时免费,一小时3元,之后每半小时1元递增,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 二、宣威市城区道路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确定:宣威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3月16日对外公开发《宣威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报名的公告》(第1号),目的在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宣威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定于2018年4月组织召开宣威市城区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听证会,并最终确定收费标准。 三、国资公司是经过宣威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市政道路上已施划好的停车泊位进行经营管理,市政道路上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对社会进行有偿使用,体现的是公共资源利用的社会公平性,对宣威市整个城区道路通行能力的提高、人居环境的提升产生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与2018年6月9日受中国西部大峡谷温泉南亚风情小镇项目项目部聘用到该项目部任项目部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进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以资金周转原因于2018年8月1日起即未按时如约发放工资,至2019年元月因建设单位未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原因,造成该项目大量拖欠项目部参建人员工资,为安抚参建人员仅在2019年春节前夕每人发放了数额不等的生活费。后经过项目部各位同事多次与项目部协商,项目部与每个人签订了关于签发工资发放数额与时间的协议。在后续的协议履行过程中项目部多次拖延,均以健身单位未支付工程款为借口始终未能按协议及时支付拖欠工资。在此期间本人与2019年2月起应项目负责人邀约继续于该项目部任职,协助项目部完成项目后继工作至今,项目部均未按约定支付个人工资,累计拖欠个人工资20余万。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水富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云南昭通水富市西部大峡谷拖欠民工工资”诉求属实。该项目开发商为昭通交投云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多种原因,该项目目前已经停工,江西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已经全部撤离。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水富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对接昭通交投云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12月25日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水人社询字〔2019〕13号),要求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该工程发放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依据,该文书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已签收,案件正处于调查阶段,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此案件。详细情况请咨询水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870-863625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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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政杰、杨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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