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透明可及的多语种营商法规库 优化稳固全球供应链的制度环境

2020年03月27日12:22  来源:人民网
 

各国官方语言的差异构成一道“语言文化壁垒”,也成为跨境营商的巨大制度性成本。世界银行用一套指标衡量全世界经济体的营商便利度,形成一个直观的营商环境年度排行榜,有些评价指标就是考察法律制度的透明度。世行榜单对跨境营商活动当然具有指引作用。但企业作出重大跨境营商决策之前,仍然需要使用专业法律服务,审慎调查国外制度环境,评估法律风险。

这方面,本国律师可以与目的地国律师接力服务,帮助企业获取国外法律文本及咨询意见。在涉外民商事仲裁、调解和诉讼中,也可以查明需要适用的相关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但是,这些机制都是“点对点”、一次性的,固然能解决当事人针对具体案件、事项了解国外法律的需求,但不能全面呈现国外法律。当其他企业也需要了解同样的国外法律,或者同一个企业需要对比了解其他国家类似法律制度的时候,都只能重新来过。如果所托并非同一种机制、同一家机构、同一个专家,对同一件国外法律也未必能得到同一文本、同样理解。此外,通过这些机制了解到的国外法律可能已相当可观,但散布在付费企业和法律专家之处,尚未集成为国外法律的大数据、全景图。

我们需要一种新型的国际法治公共产品,帮助各国企业跨越外国语言壁垒,实现全球营商法律法规互知互通,为一带一路“五通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构筑开放的制度平台。特别是,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指挥下,中国以巨大的决心决断和担当作为赢得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主动和先机,率先推动有序恢复国内社会经济活动,着力维护全球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已呈现全球大流行特征,极有可能引发世界经济衰退。此时,中国正可以发起一个透明开放、便利可及、共建共享、专业可信的多语种营商法规库,让每一个国家的企业都可以依托这个法规库的工作机制,得到自己所需语言版本的任何国家任何一件已公布生效的营商法律法规的可信文本。这个多语种营商法规库将打通世界各国的营商制度环境,降低国际营商的法律风险和制度性成本,提振国际营商信心和活跃度。同时,中国可借此先行一步,系统提升自身制度环境的透明便利度,发挥优化营商环境的招商、安商、稳商作用,稳固在国际供应链产业链中的地位。

建设多语种营商法规库可以分四阶段推进。一是世行指标营商法规库,可以对标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将中央和京沪渝广四个样本城市制定的与世行指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部译为英文,从中英双语法规库起步。此举既可助力样本城市评估,也可发挥协同优化营商环境的功能。二是全国营商法规库,各级主管部门确定一个更大范围的营商制度清单,可根据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灵活调整,全部译为英文,从中英双语法规库起步。各地区可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启动本地营商法规库,逐步汇成全国营商法规库。三是热点区域国际营商法规库,在一带一路、上合组织、金砖五国等范围中选择经贸投资热点国家,征询企业界意见确定有关国家地区的经贸投资法律制度,根据“企业需求优先、基本法律优先”的原则,逐步互译为各方官方语言,同时尽量收集各国已有英文版本,使中文和英文成为标配文本,为多语种法规库。四是全球多语种营商法规库,逐步实现营商法规库服务范围覆盖全球国家和地区,远景目标是支持全世界找法、全语种翻译,任何一国一地的企业要了解其他国家地区的任何一件或者一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均可以通过这个法规库的工作机制,得到本国语言版本的国外法律,并匹配专业权威的法律服务。

这样一个多语种法规库需具备以下五大机制:

一是国外法律文本的来源机制。首要的问题是怎样得到用户需要的国外法律文本?最为可信的来源当然是各国法律法规制定机关提供的权威文本。最为理想的是在法治综合部门有力协调下,使各国各行政层级的法律法规制定机关与营商法规库对接,及时提供新法规的权威电子文本。比较现实的是法规库运维机构使用专业技术收集网上法规数据,再由相关领域专业人员认定为可信文本。专业人员可以是建立合作关系的本国涉外专业律师、企业法务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专家等。不同来源文本经认定标记时间戳,可以同时入库供用户选择,其价值根据权威可信度随时调整。比较好的行动方案是选择一个成熟法律数据库对标升级。

二是国外法律文本的翻译机制。怎样把国外法律原文转译为用户需要的质量可靠的语言版本?首先,要有专业的法律翻译团队,既能够把一个国家的法律翻译成多种外语版本,也能够把多个国家不同语言的法律翻译成任一个国家的同一种语言版本。这个团队既要有中文与外语及各外语语种之间的全语种翻译专家,也要有从法律语言角度审校的法律专家。这个团队既要有基本规模的专职队伍,包括自有人员和认证合作机构,也要逐步建成数量更为庞大、遍及全球各国、可随时接受任务并提交成果的兼职队伍。其次,要有统一的翻译标准以保证翻译质量,翻译标准通过内置于管理系统进行智能审核,也可以供专门团队用于飞行检查或者处理客户反馈。翻译标准应当随法规库发展不断更新。

三是国外法律译本的认证机制。怎样使所翻译的国外法律译本可信可用?国外法律适用虽然不至于人命关天,但多涉及巨量“真金白银”,可信可用是基本要求。可通过不同认证机制赋予国外法律译本不同价值,满足用户分层需求。该国制定机关、执法司法机关认证的文本,可以标记为“本国认证文本”。有公信力的国际仲裁调解机构或者其他国家司法机关实际采信适用过的文本,可以标记为“实践采信文本”。具备一定专业资信度的机构或者专家认证的文本,可以标记为“机构或者专家认证文本”。文本价值亦根据可信可用度随时调整。数据库运维机构也可以将可信度达标版本推送给建立合作机制的该国制定机关、执法司法机关,申请升级认证为“本国认证文本”,为跨境营商活动提供更有效的指引。

四是增值法律服务的延伸机制。绝大多数情况下,企业不可能拿着查到的几个法律条文去营商投资,仍然离不开专业的法律服务。多语种营商法规库在提供基本法律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更大的价值在于延伸接入增值专业法律服务。这也有助于打破掌握外国法律的“法条垄断优势”,实现外国法律条文向包括法律服务机构在内的社会公众全部开放,激活涉外营商活动及相应的法律服务需求,也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优化升级。可以对接的延伸增值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国外法律条文及其译本的翻译审校和认证服务、相关领域国外法律的咨询解读服务、国家立法参考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调研服务、司法仲裁适用国外法律的查明服务、相关商务投资事项的涉外法律尽调服务等。

五是建设运行维护的交互机制。这样一种多语种营商法规库无疑是面向未来的,也许短时间不会成型,但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深入发展、拓展应用的背景下必然会出现。需要强调的是,很难靠一家机构特别是公益单位独立承担起步建设及运行维护任务。建设多语种营商法规库必须坚持“公益与商业融合”“人人建、人人用”“谁贡献、谁受益”原则,运用交互机制引入最大范围的适格参与者、潜在使用者,保证每一个使用法规库的服务需求都能得到最具专业水准的响应,每一个建设运维环节的增值贡献者都能分享合理回报,每一个使用者甚至都可以转化为参与者,把得到的服务成果反馈到法规库里,转化为公共产品。(作者: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富成,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处长、研究员 张鹏飞)

 

(责编:于新怡、冯亚涛)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