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赵镇街道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注册社会团体申请资料需要:社会团体成立申请材料 1.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文件1份(收取原件); 2.社会团体申请书1份(按Word文本格式拟写,法定代表人签字); 3.社会团体章程原件1份; 4.协会拟任主要负责人及会员分布情况表原件1份; 5.《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原件1份(民政局窗口领取); 6.《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原件1份、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件3份(民政局窗口领取); 8.《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原件1份(民政局窗口领取); 9.《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原件1份(民政局窗口领取); 10.《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原件1份(民政局窗口领取); 11.《社会团体银行账号备案表》原件1份(民政局窗口领取); 12.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原件1份; 13.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产权证复印件1份,租借协议原件1份)。 14.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原件1份。可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窗口进行办理。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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