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陕西一名普通的的教师,媳妇在云南省红河州屏边二中当教师,她是2013年考上特岗教师,2021年9月已经满八年,我们2016年提交过申请,屏边教育局说特岗教师服务期三年后还要服务五年,共计八年。我们2021年8月份暑假提出申请,陕西接收单位已盖章,屏边教育局说到九月份才满八年,我们九月份再次提出申请,屏边教育局还是不同意盖章。陕西的接收单位我们已经找了两次了,如果再等一年,接收单位很难再找到,这就意味着家庭破裂,妻离子散。
现在我们夫妻常年两地分居,两个小孩都在陕西领养,孩子一年才能见母亲两次,做梦都在喊妈妈,我们都是为了生活,生存,都希望自己都有一个完整的家,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幸福,我们在国家教育系统拼命的教育着别人的孩子,看见自己的两个孩子缺少母爱,生活没有人照看,内心不是滋味,看着风雨中年迈的母亲抱着一岁的女儿去接上幼儿园的儿子,我们上不能照顾父母,下不能养育儿女,生活已经成了问题,希望屏边县政府领导能给与理解!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红河州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屏边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云办通〔2015〕32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严肃新录用乡镇工作人员调动纪律,新招录、招聘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根据省、州有关《规定》中“新招录招聘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四项目'人员录用为乡镇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后,在‘四项目'岗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为乡镇服务年限”的要求,特岗服务期3年不计为基层服务年限,转地方教师后基层服务年限满5年方可符合申请调动要求。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是2013年9月招聘的特岗教师,2016年9月正式签订录用协议并转编,按照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规定,您需到2021年9月才符合调动相关规定。
根据红河州委下发《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部六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红发〔2016〕23号)文件中规定“除提拔调动外,每年南部六县调出公务员人数不得超过编制数的2%,事业人员人数不得超过编制数0.5%”。根据《屏边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方案(试行)》(屏组通〔2021〕35号)文件中第四条:“(二)教育系统事业人员的调动,原则上每年8月份研究1次。调动审批表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收集后,于当年8月10日前提交县人社局,逾期不予受理。”屏边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文件要求已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研究外调事宜,且外调名额已满。由于8月份您提交调动申请时服务年限未满,因此未受理您的调动事宜。待明年研究人事调动工作时,您需按时向县教育体育局提交符合调动规定的申请材料,届时,我们会严格按照省、州、县有关规定研究调动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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