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在《成都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中仅保留3项,未纳入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事项,今后村(社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不再开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也不得要求企业、群众再提供。但是为啥现在人员在家中死亡的,医院仍就要求村(社区)提供死亡证明?“减证便民”新举措为何在邛崃得不到落实?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问题,经邛崃市卫健局调查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已再次通知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现场调查核实后出具在家死亡证明。
以上情况,市卫健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9月24日13时10分拨打您的电话,未接通。如还需了解相关情况,您可致电市卫健局88808211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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