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龙泉驿区柏合镇工农村的征地拆迁待安置人员,目前房屋安置还未拿到,土地补偿金拿了部分,我想请问一下,我如果把户口迁出是否影响我享受征地拆迁安置相关待遇,是否还能享受征地拆迁安置相关待遇,比如土地补偿金,房屋安置,社保等?谢谢啦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经龙泉驿区柏合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户籍迁出是否还能享受住房安置问题。经核实,您已于2017年6月签订《自愿提前搬迁补偿协议》,现已是住房安置对象,户籍迁移不影响您享受住房安置。
关于您反映户籍迁出是否还能参与土地补偿金分配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龙府函〔2020〕252号)第十条规定“土地补偿费由征地实施单位直接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安置补助费首先作为缴纳被征地参保人员本人的社会保险资金,多余部分留作个人生活安置费用”。您的户籍迁出,是否还能参与土地补偿金分配,需由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决定。
关于您反映户籍迁出是否能享受人员安置相关待遇问题。若您户籍迁出后,未丧失农集成员资格,且符合征地拆迁人员安置条件,则不影响您享受人员安置相关待遇。
以上情况柏合街道工作人员于2021年10月20日10时09分电话告知您。您表示满意。谢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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