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国家修建农村通村通组入户道路是一件利民的好事,方便村民出行,发展农村产业。村里新修的路占了我们家的地,我想咨询一下修路占用了农民承包地是否有相应的补偿?村里说没有补偿,我想问一问是否是真的没有?
尊敬的ID:12439879网友:
您好!
收到留言后,县委领导高度重视,并亲自批示要求县交通局、文峰镇人民政府具体办理。根据巫溪县交通局于2019年9月11日下发的《巫溪县“四好农村路”管理办法》(巫溪交通发〔2019〕64号)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农村公路需占用的土地、山林,由乡镇(街道)及村支两委负责调剂”,未明确规定农村公路通组入户道路改扩建时,必须对占用的土地进行征用补偿。同时,结合我县财力实际(重庆市仅有的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以财政投入为主,县、乡及村支两委三级无补偿资金调剂,故我县在建设农村公路过程中,无补偿。给您带来的不便,希望您理解,同时也感谢您为贵村村民出行所作的付出!最后,提前给您拜年,祝春节愉快,工作顺利,生活幸福!感谢您的留言!
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感谢县委领导,咨询问题已解决,政策解释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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