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们是城西博雅金融广场的业主,从2017年陆续购买该房产到2018年10月份供暖季才发现水电暖全部按商用性质收费严重违背了购房时该房产除了40年产权之外其它性质都按民用住宅使用的承诺!房屋预售许可证涉嫌造假,同一个小区同一栋楼出现三个不同版本的购房合同,致使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经过两年多的多方协调至今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物业水电暖关系民生福祉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恳请政府为民做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1、按照土地规划审批,博雅金融广场项目所属地块为商业,经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水、电费用按照青海省发改委规定的西宁市居民水电费价格收取,由鑫凯物业代收;2、供暖方式为集中供暖,由黄河水电(原华能供热)供暖,按照商业由华能公司收费;3、关于购房有三个版本问题。在合同附件部分关于对水电暖收费中确实存在此情况,涉及合同13份,其中水电民用11份;水电暖民用2份,其余合同未填写。申基金融广场项目公寓用电为住宅用电,前期己完成规划变更;项目公寓用水由于项目公司直按向西宁市供水公司缴费,对于公寓用户一直按住宅由物业公司收取水费,商住差额部分一直由我项目公司承担,目前项目公司己变更为民用水。供暖问题涉及两户,目前正在协商解决,解决方案为按照出卖人与买受人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性质为公寓,所剩余房屋产权年限35年,并依据发改委文件及黄河西宁热电公司公布的暖气费收费标准,商业供暖和民用供暖差额进行补贴,差额由出卖人一次性对买受人进行经济补偿,补偿后,买受人按照商业暖气费进行正常缴费,目前正在协商中。4、申基金融广场项目公司不存在私自更改预售证上的房屋性质内容、项目公司未公示水电暖气费均按照住宅性质收费标淮、以及恶意消费欺诈等行为。
该项目于2014年7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2015年11月-2019年12月,企业陆续取得1-12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房屋性质为商业用房,双方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为商业用地,关于收费问题,目前企业与相关部门协调后,水、电按民用收取,供暖因该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故目前仍按商业收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城西区政府 市住房保障房产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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