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书记:
您好!
我是浙江省临海市大田街道白石村的一名普通村名,去年我们村部分土地因规划发展需要,被市政府征收,我家的土地正好在征收范围之内,镇政府按照各个地块实际面积结算补偿款,截止到目前为止,仍有三个地块的补偿款没有到账,请领导帮忙协调解决!备注:我家在2000年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审批的时候是四口人,2008年我姐因出嫁户口迁出,2013年我结婚,我老婆户口迁入,2014年女儿出生,户口申报,2021年儿子出生,户口申报,目前我们家是六口人,人口的增加,土地没有增加,反而减少,而我们整个生产队的人口从2000年到现在基本没有增加,征地款是一起拨付的话,那试问我少的那3个地块的赔偿款都打给谁了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你主要反映你户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被认定的人口数变少,以致所认定的土地征收面积以及分得的土地款减少。因规划发展需要,2021年临海市大田街道白石村的部分土地被政府征收,而你户所在白石村生产队(27小组)的土地涉及塘湾地块以及后树地块,其中塘湾地块于2021年被征收,后树地块未被征收。你根据生产队在1999年9月9日签订的协议书以及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等材料,认为你户在2000年为4口人,2008年你姐姐出嫁户口迁出,2013年你结婚,你老婆迁入,2014年你女儿出生,按照协议书中二轮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五年小变动的内容,你户目前应为5口人。而你户所在的生产队只在2004年以及2009年进行小变动,2014年的时候未进行小变动,遂你户被认定3口人,所分得的土地征收款变少。为此白石村多次组织你户和你户所在的生产队协商,大田街道也多次与你们双方联系沟通,但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因你户目前在外地,待你户回村后将继续为你们双方组织协商,同时也建议你户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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