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惠州市鑫成精密有限公司;2.实际用工地址:惠州市江北人乐居B座1001;3.公司法定责任人:赵**;4.所欠工资月份:2022/3月-2022/4月;5.拖欠金额:9898元;6.欠薪原因:因辞职时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倒签劳动合同,并扬言不倒签劳动合同就无法结算2022/3-2022/4月份工资总9898元。2022年4月29日我已从单位离职,至今未收到2002年3-4月份的工资,相关证据在以下附件中体现,还有录音文件能充分证明公司威胁我不倒签合同就无法结清工资和不惧怕任何法律约束以及拖延时间,(但录音文件在这里无法上传),恳请领导为我做主。
关于网民反映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核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惠城区人社局全力调处,2022年5月10日网民与被诉单位惠州市鑫成精密有限公司就工资支付问题协商一致,并于当天上午收到被诉单位转来的全额工资9898.67元。网民诉求已得到解决。
中共惠城区委宣传部
(网络问政部)
2022年5月18日
扫码下载客户端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导留言板”客服邮箱:leader@peopl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