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泰州市海陵区泰来苑小区的一名业主。本月6号早晨,我们小区地下车库连续10几辆车遭到人为的损害。车窗玻璃被砸。通过行车记录仪显示为三名未成年,并且为惯犯。同时,周边小区也反映一周内也出现过敲砸车窗事件,但是报警,找物业都无果,致使三名未成年越来越猖狂。本小区停车场费用由泰州市海盛房地产公司收取。
泰州市海盛海地产有限公司作出答复:根据我司与租户签订的《车位租赁合同》第二条第六款约定,“乙方离开车辆时必须做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安全谨慎检查;车内物品因自身保管不善引发的丢失、毁损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或因第三方违法、犯罪行为导致乙方车辆损失的,与甲方无关。”我司可根据司法部门要求,协助调查。后期,司法部门针对该案件有明确责任划分,我司将严格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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