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兴隆镇五里坝村一组居民,我们是19年底签的拆迁合同,我和爸爸还有女儿是一个户口,我和我爸爸名下有两百多个平方的房子拆,我爷爷一个人一个户口,他名下三百多个平方拆,两个户口合并签的拆迁合同,签的我爷爷的名字,签的两套房。我爷爷想重新签,重新签我和我爸爸的名字,请问可以重新签不呢?谢谢领导的解答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的留言收悉,经我单位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家于2019年12月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协议安置人员为四人,选择的统建安置房屋两套(一套大户型和一套中户型),您担心协议不是用自己名字签订,以后领取安置房不方便,想更改协议中乙方代表名字。目前,您户已完成送审报账,根据有关规定协议内容不可更改,其他家庭成员享有和履行协议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对以后安置房领取不受影响。
6月7日我单位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告知您相关情况,您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7950228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中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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