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很多道路(如人民西路,巫家坝片区等)使用的路灯上方与侧面没有进行遮挡,同时如一些立交桥、人行天桥、高楼的装饰性灯光,对周边住户特别是住在光源旁边的住户造成了严重影响。建议未来城市道路尽可能选择能够遮挡光污染的路灯,靠近居住区的地方尽可能减少装饰性光源,以降低夜晚时段灯光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云南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市道路照明(路灯)建设、管理采取“建管分离”的模式,由辖区政府或道路建设主体单位采取市场化的方式招标实施。项目竣工验收,质保期满一年后移交路灯管理部门,进入正常维护管理,你反映的两个片区(人民西路,巫家坝片区)的路灯目前尚未移交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维护管理。如后期移交后,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将加强管理、合理开关灯,杜绝光污染影响市民。
二、景观照明只有周末及节假日开启,开启时长日平均不超过 3 小时。
三、对于您的建议,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将在后期道路新建设施图纸评审过程中,建议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光污染。
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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