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购买了世纪名都小区丽景苑7号楼的房子,房屋维修基金和办证费5000多元已交地产公司,有收据为证。2013年房产公司以办理房产证的名义收走了业主的购房合同原件,到目前已入住11年了,没给办理房产证,房产公司现在人员已联系不上,业主手里现在连购房合同也没有了。。。。。。。。
据反馈,邢台市已就您反映的问题成立了工作组,对河北金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债务情况进行核查,待出具审核结果后再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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