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市长:
您好,我是安徽志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驻蚌埠办事处的负责人,现公司遇到困难,望市长您能耐心倾听并妥善帮扶,现将实情向您作简要陈述:
我司于2017年5月15日就九龙社区二期农民安置房和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10KV配电工程安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合同生效后,我司积极准备人力、物力等迅速投入紧张的工程施工当中,中途克服重重困难,最终于2018年8月份通过验收并送电,目前也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现将合同主要条款陈述如下: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方式确定,本合同价款(即中标价)金额(大写):叁佰伍拾贰万陆仟贰佰贰拾肆元整(人民币)¥:3526224元,预留金34万元。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为: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合同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审核签字后认可的工程量报表之日起28天内支付本部分工程价款的80%;工程验收通过,并在完成工程备案及提交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合同价款(不包括预留金)的80%。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5%,剩余5%工程款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截至目前,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支付我司工程款情况为:2018年2月份650000元,2018年10月份300000元,合计金额为950000元。按照合同约定,对方应支付我司工程款为(3526224-340000)×80%=2548979.2元。对照合同,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尚欠我司工程款为:2548979.2-950000=1598979.2元。
虽然期间难度较大,但我司毅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争取早日完成工程目标,使拆迁的群众可以尽入住。但是因为发包方工程款迟迟不能到账,加上我司财务情况相当紧张,已出现多次民工准备集体讨要工资等严峻情况,不得已,我司只有一面安抚民工的情绪、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另一面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寻求帮助。其中难处,不便一一陈述。
请恕我司唐突,还望市长您能体恤下情,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给予我司最大的帮扶,望解决发包方拖欠我们的工程款,我司将保证把此款项优先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长留言,反映高新区九龙社区二期安置房工程款问题,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2017年5月,高新区九龙社区二期安置房项目10KV配电工程由安徽志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352.62万元,工期为60日,并与高新投资集团签订了《10KV配电工程安装合同》。该工程于2017年7月开工,2018年8月通过供电部门验收,正式供电。按照合同规定,安徽志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期间共申报进度款三次,共计249万元。目前高新投资集团已支付95万元,其余款项正在按程序完善手续、走内部流程,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手续办理进度。
市劳保监察支队接到您的诉求,已将该案已转办给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请您按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剩余159万多工程款中农民工工资有多少、涉及到多少农民工、工程材料款有多少等具体信息)报送到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相关部门将按程序处理。
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552-4090938)、市劳保监察支队(0552-2058101)联系。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