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十分无奈之下,在这里请求领导帮助, 我是吴代友,2018年4-6月,我和其他3位工友在镇雄县原板桥镇塘子小学修建学校门卫室2间(砌砖、主体、粉糊),修建完后承包老板龚XX称验收后才付工钱,因为本人和其他3位工友均是外地人,所以只有通过电话联系龚老板,电话一直联系不上要么说电话打错了,再后来联系到总施工刘主任,再联系龚老板时,老板找理由称我们工作没做完就走了,一群泥工也只有这点本事,不是万能的,不能因为这样就拖欠甚至拒付我工钱,特请相关部门帮忙协调解决为谢!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的留言收悉,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调解,承包方已于2020年8月26日支付给您和您工友4人工资共计13981.00元(其中您的6286.50元),您4人的工资现已全部结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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