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省长,您好!我是新乡市某县一名基层公务员,在乡镇工作已数年了,有些问题想向您反映一下。最近开始调整2020年的社保基数,在计算完我们的实际工资基数后,每月又增加了1280元,然后让大家签字确认,大家都很疑惑,但也不得不签。后来才知道这是每月的绩效考核奖,我们实际上是没有发过这笔钱的,为什么要在申报的时候加上1280元?而在实际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还是按照实际收入缴纳的。希望领导能够抽出百忙时间关注一下此事,这关系到很多基层公务人员的切身利益。
工作累点、环境苦点,大家都能理解,但是在同一个地级市,工资待遇总是比市区要差很多,没有通讯补、物业补、绩效考核奖,第十三个月的工资也从来没发过,这些钱加起来每月要比市区低将近两千块钱呢,那些文明单位奖什么的,即使评上了,也发不下钱。这让基层公务员的心里如何能平衡呢?如何能安下心做好工作呢?想休公休假,单位领导只说乡镇就没有公休假,这种说话方式也太伤大家的心了。
其实大家也理解,因为县区财政紧张,所以没有那么多补助和奖金发给大家,但是没发就没发,不能造假啊,一层一层报上去,上级领导还以为基层公务员的待遇都提高了呢,但是实际上苦的还是这些基层人员。希望领导能够多多关心一下基层公务员的待遇,看有什么办法能平衡一下市区和县区的工资待遇。另外要真正落实公休假制度,要把红头文件传达到乡镇一级,所有人员要签字确认才行,很多牵涉到大家利益的文件往往卡在某一个地方就沉下去了,搞得下面怨声载道,感受不到上级对我们的关怀。
总而言之还是那句话,做事情要实事求是,做不到的事情可以给大家解释,给上级领导反映帮忙解决,但是不能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这样掩盖问题,总有一天是掩盖不下去的。如果派巡查组来查明问题,一定要到最基层问问大家的实际工资是多少,千万不能只看县里账面上的数字。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关于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发放问题,经县人社局调查,由于我县财力不足,住房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平时考核奖、目标考核奖补贴尚未发放,同时应发放的第十三个月工资也因财力问题未能发放,造成我县公务员工资明显低于市区公务员工资。
关于保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切身利益问题,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多方调研和征求多部门意见,经研究决定7月份调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时,在原纳入缴费工资基数项目的基础上,将公务员月平时考核奖(事业人员同步增加绩效工资)1280元,列入缴费工资基数,该缴费金额均由县财政全部承担,个人工资仍按原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项目扣除社会保险费。由于确认个人社保缴费工资基数需本人签字,您误认为上调1280元缴费工资基数也要从个人发放的工资中扣除社会保险缴费,实际上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我县工资发放按政策执行,实事求是,上报的数据真实准确。欢迎您继续关注并支持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