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娄书记:
您好!我是江苏省内“双一流”高校的一名2021届硕士生,针对9月22号省委组织部发布的《江苏省2021年名校优生选调工作公告》中省内高校的学生任职条件有一处疑问,省内高校的院系任职要求为学生会主席(党团组织),经我打电话向省委组织部咨询,院系团组织主席只能为团委书记,可是高校中团委无论校级还是院级,学生的团委最高职位只能是团委副书记,相当于团委主席,不存在学生团委书记,那么任职要求院系学生会主席(党团组织)中团组织可能不存在所谓的主席情况,放在这里恐怕不合适,会产生误解。
希望娄书记能够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该问题,给与相关解释说明,报名在即,防止许多同学发生误解,而且疫情大考尚未结束,高校就业依旧严峻,我相信有许多学子都会珍惜每一次来之不易的宝贵机会,期盼能够尽己所能为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感激不尽!
网友,您好。对于人民网网友留言,我省依托《江苏省省委书记省长信箱处理系统》进行办理和回复,系统自动发送手机短信让留言网友及时了解办理情况。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您的留言已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备注:查询网址:http://jssxfj.jiangsu.gov.cn/ 具体位置:网上信访大厅---查询评价 填写内容:(1)信访人---人民网网友 (2)信访号---根据短信内容 (3)验证码---按照提示信息】
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