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平阳景苑24栋B1009商铺业主,合伙经营蔬菜店,一直按合同协议交物业费,以0.6元每平米收取,2019年物业擅自收我4元每平米,我觉得不合理,物业却以不交费为由限制买电甚至不卖电,严重影响店里生意。还乱收费,收取300元没有收据,不知道这钱去了哪里,希望领导重视
热心网友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问题答复如下:
经小店区政府核实:平阳景苑由山西恒实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由山西恒实文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该小区商铺实行分层收费方式:杨家堡回迁村民独立经营的商铺,物业费收取标准为0.6元/每平米,非杨家堡回迁村民物业费按照市场价4元/每平米收取。平阳景苑24栋B1009商铺的法人代表和实际经营者并非杨家堡回迁村民,故物业费按照市场价4元/每平米收取。
反映人所提到的300元实为物业对于店铺经营者私自店外经营收取费用,该费用主要用于店铺外围的环境清理、设施维护等。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很感谢领导的答复。本人在北京,大同灵丘合伙从事餐饮,房租物业交费都是按照协议交。2018年物业费就是6毛。2019年合作经营蔬菜店,物业却要4元,只是因为营业执照法人是别人的,(我的餐饮店和法人不一致,房租物业费都是按照协议来交,从来没有遇到平阳景苑这么奇葩的物业公司)随便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就乱收费,难道合同就是摆设吗?唉,无语。不过挺庆幸的,当初没有抱有希望,却很快的答复了,虽然没有解决实质问题,真心感谢领导百忙之中回复。我有时间去变更营业执照,谢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