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 本人于2020年8月6日至9月27日在山南市浪卡子县普玛江塘乡沙空村至查布村修建乡村公路 ,没有劳务合同,当时由普玛江塘乡政府和乡派出所出面协调做出书面协议调解(协议已在下方上传图片),工资结清日期也是由项目部经理和负责人自己订下的,现已拖欠一个多月了,他们逾期没有履行,一直找理由,说没有钱,或者就是拒接电话,本来出门打工就不容易,一直呆这边等工资,开销也不小,我希望能得到政府和领导的帮助,特此感谢!
网民: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11月21日,再次收到您的留言,反馈您已经拿到工资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扎西德勒。
好评!谢谢领导的关注和帮助!祝领导们心想事成,万事如意,扎西德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