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天山花园从售楼开始就开始误导消费者,在“第一时间”自媒体宣传的是“稷山高档小区”,现在建设的跟普通住宅没什么区别,宣传的跟实际的一点不符合。
从2020年7月份开始,售楼部把业主群解散,顾名思义是售完,解散,后来才知道是因为要违建,怕业主知道,所以解散。 后来业主知道后,开始投诉违建以及学区房问题,反馈给稷山城建局后,还有相应的城建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替开发商说话,不解决问题,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稷山县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稷山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派专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天山花园一号楼前花园改为公共停车场,主要是为缓解育英街交通拥堵,交由住建局管理。因2020年5月14日规委会研究通过建设公共停车场项目。三号楼后侧建筑属于建设公共停车场政府奖励容积率,符合政策要求。
(二)天山花园小区规划方案是经过专家论证、规委会研究通过的规划图,小区消防通道规划合理、科学、规范符合相关国家规范。
(三)12月7日稷山县税务局直属二分局对天山花园项目的开发公司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对网上反映情况进行说明和自查。科润房地产有限公司经过自查,是因为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的特殊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的房款都需要全部存入专户,使用的每一笔款项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但是由于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新成立的公司,由于底子薄、经验少,再加上法制观念淡薄,为了赶工程进度,方便资金使用,便要求购房人将部分房款转入到私人账户,用于工程施工,导致部分税费未能足额缴纳。12月10日,该企业自查申报补缴各项税费和滞纳金152.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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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子薄,法制观念淡薄就可以欲所欲为?从来不把人民的诉求真正去解决,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维护商人的利益?开发商要求我们重新签订合同,不签的就直接回复我们不服气退房?谁给他的胆?
法律有这么说法?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办理,如有最新进展将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稷山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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