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和大地三组团(荣和公园悦府)购买至今,开发商一直未发放房产证。与青秀区政府、南宁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反应多次没有结果。
1、因为开发商违规改变容积率,导致市民多年未能取得房产证,市民合法权益未能保障。
2、高价卖的学位景观房,现在变成烂尾楼盘,市民权益未能保障。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留言咨询荣和•大地三组团房产证办理问题的帖子后,市长即批示相关部门进行了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广西荣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和集团”)开发的“荣和•大地”三组团项目位于凤凰岭路1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2013年,原市规划局审批通过“荣和•大地”项目总平面图(审批号:GH2013-016),审批项目容积率为2.3,其中三组团(0419142宗地)容积率为2.23。目前,三组团只建设了部分建筑,未全部竣工。
根据《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的规定,对出让土地,凡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的,应按规定补交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由于“荣和•大地”项目存在提高容积率及调整用地界线的情况,荣和集团需按规定办理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用地手续。目前,该公司未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交办理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相关申报材料,未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因未补缴出让价款,该项目尚不具备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业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原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荣和集团应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买卖双方再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将不动产过户到小业主名下。
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已与荣和集团积极对接沟通,督促其尽快办理有关用地调整手续并补缴相关价款,以便给予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感谢您对不动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