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是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益林镇马家荡居委会的村民孙**,我妻子原来在马家荡小学做老师,2001年,盐城的《东方生活报》社招聘,她被招聘到《东方生活报》社工作,2002年,报社任命她担任《东方生活报》驻阜宁记者站站长,当时我孩子刚刚上小学,为了便于照顾孩子,我把孩子接到阜宁来读书,因为孩子读书需要,在2003年把全家的户口转到阜宁林海社区,因为在1998年国家就实行了土地二轮承包,我们到阜城已经分配不到土地,社区领导让我们回土地所在地领取相关补偿,所以我们在阜城林海社区一直都是空挂户,2018年,我把户口重新迁回马荡。
其间,我找马荡村干部问过这么多年我的土地补偿款的事情,他们要我拿出没有在阜城镇林海社区享受任何福利待遇的证明,阜城林海社区开具了此证明,但是马荡居委会干部看到证明后并没有解决问题,一直是推诿拖延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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