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共和东路366号金科天宸小区,一楼洋房业主私建围墙占用绿化,私建阳光房。别墅也私建围墙建阳光房。顶楼洋房业主搭建房屋,请求领导要求有关部门对超过房产面积的私自搭建给予拆除,给居民一个较宽松的居住环境,祝领导们新年快乐。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金科天宸洋房业主占用绿地违章搭建的问题收悉,我区高度重视,赓即责成涌泉街办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金科天宸小区位于我区共和路与林泉南街交汇处,由成都金科展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有高层、洋房、别墅及商铺共2422户,目前物业服务公司为金科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关于您反映一楼洋房和别墅业主私建围墙占用绿化的问题。2021年2月2日,涌泉街办联合花土社区共同赴金科天宸小区约谈物业服务公司并查阅相关房屋资料,经查阅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根据第九章第四十七条:“买受人承诺同意其它购房业主有权独自使用、维护各自所购房屋所属或相关的屋顶、地下或半地下室(或称为私家会所、家庭影院、储藏室等,下同)、夹层、架空走廊、采光井、空调位、设备平台、结构板(或抗震板)、天井、架空层、花池、私家绿地(设计图中或称为花园、下沉花园、入户花园、私家花园等,下同)、露台等,全体买受人对此知悉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要求共用或者提出其他异议”。同时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一楼房屋户型图,一楼私家花园属一楼业主使用范围内,不属于占用公共绿化面积。
关于您反映洋房顶楼业主私建阳光房的问题。通过查阅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相关房屋装修资料,顶楼业主已在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房屋装修施工备案,并取得区住建局下发的《成都市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
关于您反映一楼业主私自搭建阳光房的问题。目前,涌泉街办已责令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待物业服务公司排查统计完毕上报后,涌泉街办将根据上报情况依法依规对一楼业主的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下一步,涌泉街办将继续加大对物业服务公司监管和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回应居民关切。同时,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加强对小区的服务管理,规范业主行为,引导业主遵守小区管理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进一步提升小区品质。
涌泉街办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详细介绍了调查处理情况,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1请核实小区公共绿化面积不含洋房,(不含别墅围栏内的面积〉是否按报备的绿化面积。为什么允许用砖砌墙,2为什么隔壁的西部文化城洋房都不允许一楼砌墙,3.洋房顶层用砖彻加盖房屋,4,别墅东边户把端头绿化全部围在自己房子里面。
网友,您好!您评价的内容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涌泉街办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一楼洋房和别墅业主私建围墙占用绿化的问题。涌泉物业指导办公室经查阅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根据第九章第四十七条:“买受人承诺同意其它购房业主有权独自使用、维护各自所购房屋所属或相关的屋顶、地下或半地下室(或称为私家会所、家庭影院、储藏室等,下同)、夹层、架空走廊、采光井、空调位、设备平台、结构板(或抗震板)、天井、架空层、花池、私家绿地(设计图中或称为花园、下沉花园、入户花园、私家花园等,下同)、露台等,全体买受人对此知悉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要求共用或者提出其他异议”。同时,工作人员根据物业公司提供一楼业主的房屋户型图进行现场核实,一楼私家花园属一楼业主使用范围内,不属于占用公共绿化面积。
关于您反映洋房顶层用砖砌加盖房屋的问题。涌泉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通过现场排查统计,顶层洋房20户左右业主在楼顶搭建阳光房(棚),通过物业服务公司查阅相关房屋装修资料,洋房顶楼业主已在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房屋装修施工备案,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成都市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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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能说在文字上解决了。而实际场地和我给工作人员发了一楼私自占绿化搭建围墙图片,和顶楼多处用砖砌墙搭房图片没有给予处理,
评价时间:2021-03-27 11:37
成都市温江区
网友,您好!您评价的内容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涌泉街办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楼顶用砖砌墙搭建房屋的问题,3月29日,涌泉街办工作人员对楼顶正在实施建设行为的业主责令其停止施工,同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楼顶涉嫌违法建设行为的业主,涌泉街办将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解释时间: 2021-03-29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