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内蒙古人,我于2020年4月在昆明呈贡区绿地健康城购买了一套住房,在咨询和准备付款时,工作人员一直是说房价为1.3万/平方起,我选购的是一套90平方的住房,工作人员先让我刷卡交了10万,但是收款方显示是“南京正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是绿地的合作方,是补的什么优惠款,这个是不应该收的。最终在合同和发票中并没有显示这个10万,而我的购房款一共125.1万,首付款25.1万,贷款100万,另外10万元却打给了南京正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请领导帮我做主。
附:付款凭证据。房屋备案登记表。发票,刷卡回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