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老年代步车拉客现象严重!地铁,小区,超市门口都是!缺乏监管!存在安全隐患!希望领导大力监管!北辰区瑞景社区 海地 东丽 西青 都是一样的 无牌无证!需要监管!
感谢您留言。接您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公安交通警察总队进行处理。经公安交警总队秩序支队调查,国家对机动车实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公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列入《公告》的产品应办理注册登记,对未列入《公告》的产品,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经登记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机动(电动)三轮、四轮车列入《公告》的,依法可以登记、上牌、上道路行驶。未列入《公告》的机动(电动)三轮、四轮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属于机动车范畴(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目前,上述未列入《公告》的机动(电动)三轮、四轮车在生产使用环节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部分生产企业不具备机动车生产资质,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多以“老年代步车”等名目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和上道路使用,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对于驾驶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电动)三轮、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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