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御珑湾小区北区,购房时向业主说明小区路上区域不得随意停车占用小区内道路,小区入住后经常有外来车辆或其他私家车辆停放在正常通行的路上堵着,小区物业对此现象不闻不问不管。我们正经业主回家经常要绕行其他路线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库。
小区交房时,内部道路两旁经常放置直径大概三十公分高十五公分象棋状石墩子(左右两边各一个),用途不明,小区物业也没有像小区业主说明摆放的用途。2021年2月22日,在进入小区时并未发现路中间有石墩子,而在2021年2月23日18时23分,再经过同一路段时,在视野盲区并且拐弯处无路灯等有效光源的情况下,被挡在道路中间的石墩子卡住了车辆低盘,在22日至事发期间,物业人员并未告知车主及车主家人或者其他业主关于小区石墩子位置更改的情况。之前数次更改位置也从未告知或与业主商议。事发后,车主立即联系了物业管家,随后小区保安及一名不知职务的物业人员来到现场,车主向二人说明这个情况并要求物业对此事业给出解决办法,此二人态度敷衍,明确表示物业对此事不负责。
车主诉求:1.要求小区物业撤掉不规范的石头墩子,如确实需要放置路障,需要更换成标准的明显的路障物,并统一告知业主。2.要求对小区内所有的损坏的路灯照明设备进行维修并增加小区内光线视野差的路口处的照明设备。3.对当事车辆进行检查,如有因此事造成的损伤要进行赔偿。
市民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悉,现将问题情况答复如下:
1、御珑湾小区在业主购房时已对其说明本小区路面区域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属于人车分流小区。
2、路障石墩无随意乱放和不规范摆放情况,并且已粘贴反光贴警示过往车辆。
3、因现阶段属于装修前期,为方便业主,暂时让外来装修车辆进入本小区,但都有对此进行管控,因个别车辆的乱停情况,物业对此现象情况已进行电话通知和张贴违停告知单。
4、御珑湾南区内的路灯前期配套照明设备除个别有损坏,重要位置的路口处的照明设备正常运转。
5、事故车辆损伤及事故处理建议由交管部门进行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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