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您好,2020年12月28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调整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及待遇享受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份通知要求省内建档立卡学生必须回户籍地参保,这就使得在昆明就读的省内建档立卡学生不能得到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待遇。我咨询了县医保中心的同志,如果在户籍地参保,那么只有县内门诊可以报销,学校门诊看病不能回县上报销;学校医院也不支持异地结算门诊费。这就使得基本上省内建档立卡学生门诊费用只能自费。虽然大病报销的比例可以报销,但作为学生,一般不会有大病。如果有大病,可能作为建档立卡学生,大病报销以后的高额费用也不是承担得起的。综上,一定程度使得我们建档立卡学生很难得到合理的医疗保障政策。我希望我们学生可以能够继续在学校参保,或者学校门诊支持我们异地结算报销。不然有时候真的看不起病。
根据我省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现将您反映的问题作出如下答复:1、建档立卡大学生应会认定建档立卡户的认定地参保。2、建档立卡户大学生按照《云南健康扶贫30条措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